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上的致辞
2022年11月12日,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在本次论坛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尊敬的江必新副主任委员、尊敬的何莲珍副校长、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同志,以及在场的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目标、总抓手,以法治领域的改革为强大动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大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为目标任务,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主线,对未来五年法治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在这一背景下,由中国法学会指导,由浙江大学主办的第八届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今天顺利举行。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莅临大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各位同学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党的十五大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报告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主题,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在这一基础上,全面依法治国的表述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共识。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初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号召。党的二十大首次把“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作为一个集成的重大命题,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认为,这深刻彰显出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内在的理论逻辑、现实逻辑和未来逻辑,是我们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重大战略思想的深化、拓展和创新,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思想和规划部署无疑成为本次论坛主题的来源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五个判断、一个结论对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和伟大变革进行了精辟概括。五个判断,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一个结论,即“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五个判断和一个结论标志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站在了新起点、踏上了新征程。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次高端论坛将深入思考关于新起点、新征程上的法治理论问题。
无论本次论坛涉及的论题和内容有多少,实际上都是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三大命题展开的。这就是:
第一,我们党首次提出“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前,我们党提出过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等,二十大报告在更高的起点上提出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命题深化了我们对法治与现代化的认知,提升了法治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将促使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各个领域落地见效。
第二,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要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国家工作法治化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短板、问题、瓶颈依然不少。所以,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这一命题所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需要认真梳理,分别提出推进举措。
第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来,我们一直在总目标、总抓手的科学定位上把握和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将其作为未来五年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作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目标的良好基础。这需要我们认真理解、深刻把握、科学阐释。
以上三个具有内在关联性、逻辑融贯性的理论命题应该作为本次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的基调,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引领中国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浅见解,讲出来和大家交流,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编辑:顾昂